2025-05-08 17:25:15来源: 动销药话 浏览量:140
深度解读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》
一、政策背景与意义
2025年,由河北、浙江、广东、贵州、新疆五省医保局牵头,联合其他省份共同制定的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》(以下简称《共识》)正式落地。这一文件标志着我国医药价格治理体系从“分散管理”向“全国协同治理”转型,旨在统一各省差异化规则,构建透明、公平、高效的药品挂网机制。
其核心目标包括:规范市场秩序、优化供应保障、促进产业升级、降低患者用药成本,并推动全国统一医药市场的形成。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》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医药价格治理迈入标准化、透明化的新阶段。通过统一规则、强化监管、激励创新,政策既保障了患者用药可及性,也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。未来,随着细则落地与配套措施完善,医药市场将加速向“质价双优”转型,最终实现全民健康福祉的提升。
二、核心规则解读
1. 价格治理体系全面升级
《共识》围绕价格梯度管控、红黄标预警、动态联动三大核心机制展开:
1、价格梯度管控:明确仿制药与参比制剂的价差限制。例如:
化学药:首个过评仿制药挂网价不得高于参比制剂70%,后续过评仿制药不高于首仿药价格,且同通用名仿制药最大价差≤1.8倍;
未过评仿制药**:价格需低于过评药品最低价的1.8倍;
中成药:同名同方药价格不高于首个挂网价的80%,日均费用≤5元的品种可豁免干预。
2、红黄标预警:
黄标:化学药价格超过最低价1.8倍、生物药/中成药日均费用超3倍时触发,平台提示优先采购低价替代品;
红标:化学药超3倍、生物药/中成药超5倍时限制采购并纳入重点监控;
极端处理:价差超10倍或企业累计3个红标,直接撤销挂网资格且2年内不得复挂。
3、动态价格联动:强制要求挂网价格与全国最低价实时联动,通过跨省数据共享实现价格协同。例如,内蒙古规定新增挂网药品需参考至少三个省份的价格,并设置黄标红标价格区间。
2. 差比价规则统一化
《共识》首次系统规范了药品差比价关系,覆盖地区间、剂型间、渠道间的多维比价:
地区间差比:口服制剂允许5%以内价差,注射剂以最小单位价格整数位和小数点后一位一致为基准;
剂型间差比:片剂、胶囊剂单剂量包装需按多剂量包装中位数定价,或依据日均治疗费用调整;
渠道间差比:院内挂网价不得高于民营医院价格,院外零售价与挂网价差控制在1.3倍内,超出需30天内调整。
3. 医疗机构议价机制改革
《共识》明确挂网价为医疗机构采购最高限价,允许医院与企业二次议价,议价结果登记后6个月内可执行,降幅达5%时自动更新挂网价。此举旨在赋予医疗机构更大议价权,同时通过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防止“线下涨价”乱象。
4. 短缺药品的特殊管理
针对短缺药品,《共识》提出“保供优先”原则,建立绿色通道加速挂网,但需符合《短缺药品价格风险管理操作指引》要求。例如:
短缺药挂网需披露成本构成及历史价格变动,首涨省份承担主要审核责任;通过“直通型挂网”和“递补型挂网”分类管理,对涨幅异常的药品实施黄标或红标警示。
5. 仿制药与原研药的替代激励
通过限价政策倒逼仿制药替代原研药:
首仿药与过评药:价格分别限制为参比制剂的60%和70%;
未过评药:需与过评药保持1.8倍价差,且集采中选企业超3家时逐步淘汰未过评产品。
三、实施影响分析
1. 行业层面
企业合规压力增加:企业需应对全国统一的价格监测与信用评价体系,虚报价格或供应中断将被纳入黑名单并面临跨省联合惩戒;
研发导向转变:高价原研药市场空间压缩,企业更倾向于通过一致性评价或创新药研发获取竞争优势。
2. 患者层面
用药成本降低:通过集采扩围和动态调价,2025年已有246个品种纳入集采,累计节约医保基金超百亿元;
选择权提升:患者可通过统一平台查询药品价格与临床价值自评信息,参与社会监督。
3. 监管层面
全国协同监管网络形成:山东、贵州等地试点“一省核验、全国通享”,减少重复审核;湖南、辽宁等地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,穿透核查异常价格至上市许可持有人。
四、挑战与未来展望
1. 执行难点
价格联动复杂性:各省历史价格差异大,跨省换算易引发争议;
企业合规成本:频繁的价格调整与信息披露要求可能增加中小企业负担;
中药与生物药特殊性:中药独家品种的日均费用核算、生物类似药参照药动态调整等仍需细化规则。
2. 政策优化方向
技术赋能:利用大数据与AI实现价格实时监测与预警;
动态调整机制:针对创新药、罕见病药建立弹性定价通道;
区域试点扩围:推广“一省核验、全国通享”模式,进一步打破区域壁垒。
原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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